30余万尾鱼苗放归长江
长江保护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公安、检察、渔政等部门及时启动了这次长江镇扬段的增殖放流活动。
长航公安局镇江分局镇江派出所王伟表示,朱某、张某某等9人都是去年破获的“7·3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违法行为人,他们经过民警的耐心宣传教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要求购买鱼苗放归长江,弥补过错,承担修复责任。
“这次放流的鱼类都是青鱼、鲫鱼、鳊鱼等比较容易存活的品种。”镇江渔政监察支队支队长高成洪说,这些品种对保持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渔业资源种群结构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参加放流的违法人员姚某表示,之前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犯了错误,对长江生态造成了很大影响,“这次我自愿出资购买鱼苗放流,希望能够挽回一些损失。”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和持续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一项举措,以后此类放流活动会定期举行。”王伟表示,警方也会始终对破坏长江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以实际行动全力守护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