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社会资讯

扬州昨启动申领电子行驶证 怎么领?怎么用?专家支招来了

时间:2024/12/3 19:25:29   作者:网摘   来源:网摘   阅读:33   评论:0
内容摘要: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自今年12月2日起,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国全面推行,全国所有地市车主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事出行、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的便捷度,我市从12月2日起,电子行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即...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自今年12月2日起,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国全面推行,全国所有地市车主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行驶证。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办事出行、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的便捷度,我市从12月2日起,电子行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即可领取。

昨天上午,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目前已有一些市民尝鲜,成功领取了电子行驶证。

电子行驶证如何申领?

“电子行驶证如何申领?大概要多久审核过关呢?”“平时如何使用?是不是和纸质的机动车行驶证用途差不多?”……

昨天是我市启动申领电子行驶证首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咨询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

电子行驶证具有便利申领应用、实时动态更新、安全有效可靠等特点。电子行驶证的申领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车辆申领,一类是单位车辆申领。个人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APP,登录后点击首页最上方的“电子证件凭证”,进入“电子证件”,点击“申领”进行申领。单位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后从个人版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申领。

收到用户提交电子行驶证申领请求后,系统核对机动车状态信息,通过“交管12123”APP告知申领结果。由于是申领首日,目前各地有大量的电子行驶证在线申领业务涌入,系统自动审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民警表示,“机动车驾驶人需耐心等待,从申领到审核完毕,差不多要1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电子行驶证如何使用?

民警介绍,电子行驶证涵盖了纸质行驶证的很多功能。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遇交警检查,可向交警出示电子行驶证用于核验;在办理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交管窗口业务时,可不携带纸质行驶证,登录“交管12123”APP后出示电子行驶证即可。

出示电子行驶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本人出示。市民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电子证件凭证”进入,点击下方列表项即可显示电子行驶证。单位车辆切换到单位用户版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机动车列表项后,进入“机动车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电子行驶证”进行查看。

非本人使用电子行驶证时需授权

值得一提的是,电子行驶证成功申领后,车主如需办理交管业务但自身无法前往窗口办理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要登录‘交管12123’提交电子行驶证授权申请,在线填写身份证、姓名、用途事项等。”民警说,需要使用非本人或单位车辆电子行驶证的,需经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授权方可出示。

具体授权步骤是这样的:点击电子行驶证下方“授权”按钮进入授权列表,点击页面下方“新增授权”,填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姓名和授权有效期,选择用途事项,提交授权。提交后被授权人电子证件列表中将增加授权电子行驶证列表项,用户可点击显示授权出示的电子行驶证。授权有效期最长为7个工作日。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法人、车辆管理人员可在授权列表中点击“解除授权”按钮中途解除授权,解除授权或授权到期后电子行驶证自动作废,被授权人“交管12123”APP不再显示。

“由本人在‘交管12123’APP上在线授权,被委托人即可到车管所窗口办业务,车管所方面通过查询身份证等信息就能核验。”民警告诉记者,被委托人可以帮忙代办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注册网约车、购买保险、车险理赔、抵押贷款这些业务,切实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

这些情形无法申领电子行驶证

哪些情形下无法申领电子行驶证呢?机动车状态为转出、扣押、被盗抢、注销、事故逃逸、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等依法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申领电子行驶证。

电子行驶证可实时动态更新,动态显示机动车检验、抵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便利在车辆抵押、二手车交易等场景使用。公安交警部门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纸质行驶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行驶证主要应用于窗口业务办理。

 “家电生活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已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网站属于信息分享网站,不涉及任何投资理财项目。本网站如无意中侵犯了某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QQ:1294259416告之,将第一时间给予删除。
相关评论

    Copyright©2011-2017 家电生活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点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4014126号-3